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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球公司透明

菲利普·尤洛夫斯基(Philip Urofsky)

Transforming the Culture of 
Corruption

目录

内容提要
坚持原则的责任:改变腐败文化
通过国际条约与承诺解决腐败问题
打击高层腐败
置腐败于光天化日之下:阳光法律与信息自由
反腐败的有效途径
腐败的成本
推动全球公司透明化
公民社会在确保有效及可持续改革中发挥作用
培育发展的旗手:世纪挑战帐户集团
参考文献
相关网站
 

1977年,美国国会通过《外国腐败行为法案》(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FPCA),以制止向外国官员行贿,重建公众对美国企业诚实经营的信心。 在此之前,政府相关调查发现,400多家美国公司承认向外国政府官员、政客和政党支付 有问题乃至非法款项,总金额高达三亿多美元。今天,美国企业在世界各地经商必须遵 守《外国腐败行为法案》。

一般而言,《外国腐败行为法案》禁止任何以取得或保持商机为目的而贿赂外国官员的 行为。该法案对美国企业的经营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数家公司因向外国官员行贿而受 到刑法与民法制裁,导致巨额罚款,被停止乃至吊销联邦采购合同,而涉案的公司雇员 与管理人员因此入狱。为了避免这种后果,许多企业实施详细的守法计划,旨在防止及 发现公司雇员或代理人做出的不当付款。

作者菲利普·尤洛夫斯基(Philip Urofsky)是设在华盛顿市的Cadwalader Wickersham & Taft LLP法律事务所商业欺诈与复杂诉讼组特别顾问。他曾担任美国司法部反欺诈 部门的起诉律师,负责监督和执行对违反《外国腐败行为法案》的案件调查与起诉。

无论在美国或在海外,公司的每一个行动必然要通过公司管理人员、雇员或代理人执行。 根据某些国家的法律,公司要对上述个人的过失行动承担法律责任。许多公司拥有数以 千计的管理人员、雇员以及代理人,分布于广阔的地理区域。但是,如果公司某一位雇 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腐败行为,不管此人在公司的地位或级别如何,那么整个公司都要为 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守法计划

为了应对这类问题,许多美国公司制定详细而全面的守法计划,以确保公司的管理人员、 雇员以及代理人了解在日常商务活动中如何遵守美国法律,包括《外国腐败行为法案》 (FCPA)。虽然公司制订守法计划的初衷是为了避免法律麻烦,但美国政府意识到,这 些守法计划作为“软性执法”的工具是有价值的,因此鼓励其发展。

守法计划必须应对公司所面临的具体风险。风险之一是,公司在美国及海外的管理人员、 雇员或代理人可能主动或被动参与对政府官员的贿赂,从而使公司得到某种好处,或避 免不利的事情发生。对从事国际业务的美国公司而言,这通常被称作FCPA风险,即美国 政府可能根据《外国腐败行为法案》起诉违法公司。同时,外国政府也可能根据其本国 的反行贿法起诉违法公司。

最佳做法

在制定守法计划时,人们应该清楚,并不存在某一套最佳做法可以保证该公司免于 FCPA风险。的确,在许多情况下,首选的最佳做法就是制订一个计划,使企业能够应对 其所面临的具体风险。但是,某些程序、控制手段以及经营方法被证明是卓有成效的, 可帮助公司量体裁衣,制订适合自己的守法计划。

第二个最佳做法是,必须使守法计划与公司的海外业务类型及经营方法相结合。比如, 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是政府(如国防工业等),或者如果公司的主要产品受到高度监管(如保 险公司或银行等),这些公司显然要经常与政府官员打交道,那么,它们就应该将守法努 力集中于此类接触,尤其侧重于那些相关的公司雇员。另一些公司的销售范围很广,只 有少数顾客是政府或政府雇员(如制药公司等),那么,它们就必须实施一项针对其整个销 售部门的守法计划。

管理人员必须强调,运用不正当手段达到短期成效,如赢得某项利润丰厚的合同, 可能导致公司长远的失败,因为公司可能因此失去诚信与信誉。

第三个最佳做法是,必须由高层管理人员大力推动守法计划的执行──所谓“上层定调” ──把执行计划作为公司的基本运作方式。必须将以下信息传达到公司所有管理人员、 职工以及代理人:守法计划不是繁杂的官僚程序,它既不偏离也不妨碍公司业务,更不 是某种“必要的麻烦”。相反,高层管理人员应该视守法计划为公司价值的反映,把它 作为公司取得长远成功的保障。管理人员必须强调,运用不正当手段达到短期成果,如 赢得某项利润丰厚的合同,可能不利于公司的长期经营,因为公司可能因此失去诚信 与信誉,受到一个或多个政府的制裁,并被禁止参加未来政府项目的投标。

FCPA守法计划的基本要素包括:

  • 培训:所有从事海外业务的雇员,无论是否出国,均应接受培训,了解 FCPA的主要禁令,明确公司为应对FCPA风险所采取的具体作业程序。此外,由于员工队 伍与作业程序随时变化,培训应该定期重复进行,而公司要确保所有员工参加。
  • 传达适合特定环境的信息:虽然本文讨论的是FCPA风险,其实真正的风险是 腐败本身,无论是违反《外国腐败行为法案》还是其他国家的反行贿法律。在培训非美 国雇员时,公司应该解释清楚,为什么FCPA关系重大(因为母公司是美国公司,受美国 法律管辖),而且还要强调遵守所有法律的重要性。尽管公司希望将同样的信息传达至 世界各地的所有员工,但是也应该在培训中着眼于地方性问题及当地法律。
  • 适当审查代理人:公司在雇用某人做公司代表之前,必须进行适当审查,以确 保公司不会雇用给公司找麻烦的人。公司应通过面谈、问卷、独立调查、推荐等方式确 保代理人能够胜任工作,在业务活动中具有诚信的声誉。
  • 适当审查第三方:公司在与第三方进行商务往来之前,无论该第三方是商务夥 伴、转包商、合资夥伴、供应商或服务商,公司都必须进行适当审查,以确定第三方不 向政府官员提供不正当的付款。如果政府官员拥有第三方企业或从中直接受益,或政府 官员可能由于第三方企业的拥有者或雇员是其近亲而间接受益,就会造成问题。在大多 数情况下,公司可以在审查时让第三方填写问卷,列出其拥有者、高级主管、重要管理 人员等,然后通过公共信息来源与资料来确认这些信息。在很多情况下,还要与第三方 候选人进行面谈。
  • 合同条款:公司应该在合同中要求代理人与第三方承诺不提供任何非法贿赂。 更重要的是,如果代理人或第三方违反合约,公司必须保证能切断此商务关系。取决于 业务性质以及公司的影响力,公司应该寻求对代理人与第三方业务支出中有关公司的部 分进行审计。
  • 内部帐目与记录:守法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确保员工建立可审计帐目,从而 对公司资金的支出进行必要的核查与控制。在某种意义上,这与良好的业务管理程序没 有区别,但在法律上,它确保公司在受到不正当付款的指控时可证明并无其事,或者证 明该付款没有获得公司授权,并且违反了公司明确规定的政策与程序。
  • 定期审计:如果公司有内部或外部审计员或二者兼有,就应确保进行适当的审 计。审计时,既要检查守法计划的执行状况,也要审查涉及FCPA风险的公司帐目及记录。 在一个完美的世界中,审计可能不会发现问题。但在现实世界中,审计可能发现须进一 步加强控制的领域,或守法计划已经不能有效追踪企业组织,或需要对具体雇员或某类 雇员进行补充培训。在最坏的情况下,审计可能暴露过去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要求 公司尽快采取行动。

守法计划不能防止某位雇员或一组雇员刻意逃避公司的控制;没有企业各部门高层管理 人员的大力支持,守法计划也不会有成效。然而,基于公司的具体需求并采用最佳做法 的良好守法计划能够帮助公司发现和防止错误行为,使公司专注于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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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表达的意见不一定反映美国政府的观点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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