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对企业犯罪行为采取了果断措施,利用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Sarbanes-Oxley Act)提供的手段打击滥用职权、损害全体股东利益以肥私囊的公司主管和其他相关人员。
在2002年美国发生一系列企业丑闻后,布什总统下令建立的反企业欺诈行动小组(Corporate Fraud Task Force)制定了打击企业犯罪的战略和政策。该行动小组由司法部一个以加强刑事执法活动为核心工作的小组和一个致力于在各个联邦执法部门之间加强合作的跨机构小组共同组成。最近展开的一系列起诉活动表明了司法部为打击企业犯罪所采取的积极主动的新措施。
企业犯罪活动损害投资者、雇员以及为现有企业提供资金并推动新企业创业的资本市场。最近企业欺诈活动和其他犯罪行为的曝光使调查和起诉企业主管及其同夥的犯罪活动更有必要──这些人背弃投资者、雇员、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信任,滥用职权以肥私囊。
对企业的欺诈行为和相关的不轨行为进行的起诉表明,犯罪活动已经渗透到几家大型上市公司、经纪公司、会计和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公司的最高层。少数骗子败坏了许多诚实企业和主管的名声。这些不法之徒损害了为公司的发展而辛勤工作的员工,伤害了投资者和退休人员──他们听信了关于增长和诚信的诺言,把自己未来的经济保障托付给了这些公司。
一些非常有名望的公司的腐败企业文化和欺骗行为的曝光可能损害公众对企业、金融市场和经济的信心,也再次突出表明了实行有效的公司治理的重要性。
 法官:对法律无知并不是借口。 被告:但这我也不知道。 (版权所有,2005年,Leo Cullum,cartoonbank.com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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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行动
为了处理最近公司欺诈丑闻所暴露出来的违法行为──卷入丑闻的公司包括安然公司(Enron)、世界通讯公司(WorldCom)、南方保健(HealthSouth)和有线电视公司Adelphia通讯公司──乔治·布什总统于2002年7月建立了反企业欺诈行动小组。这个由司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的行动小组包括受命加强司法部刑事执法活动的司法部工作人员和致力于在各个联邦执法和监管部门加强合作、就企业欺诈行为加强联合监管、调查及执法工作的跨机构小组。
当前就企业欺诈提出的一系列起诉侧重于多种犯罪行为,包括伪造公司帐目和记录、向公众和监管机构提供欺骗性财务报表、建立隐形帐户及业务关系以掩盖欺诈活动、滥用公司的高级职位和损害公司的利益谋取个人利益、进行内幕交易等。提出的相关指控往往包括阻挠和破坏旨在揭露欺诈的审计和调查活动、销毁或篡改公司记录、对大陪审团和调查当局作伪证及相关犯罪行为。
在立法方面,美国国会2002年7月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该项法案是60年来对美国企业规范进行的最全面的改革。法案为检察官和和监管人员改进企业治理、加强企业责任和信息披露、保护企业雇员和股东提供了新的手段。
法案规定,公司的最高层主管必须担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审计员行使自己的职责,对其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独立审查和提供担保;雇员受到保护,不因揭露公司主管的不正当行为遭到报复;股东从公司得到的信息真实可靠,没有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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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公司欺诈
最近的一些案例表明,司法部在调查和起诉公司欺诈方面采取了新措施。
安然公司(ENRON CORPORATION)
司法部安然工作组对33名被告提出指控,包括这家能源公司的24名前雇员。这些人中有一名董事长、两名首席执行官(CEO)、一名首席财务官(CFO)、一名司库、主要附属公司的三名首席执行官、一名负责投资者关系的执行副总裁和一名公司秘书。这些被告中,有包括前首席财务官在内的22人承认有罪或经审判后被判定有罪,超过1.61亿美元的非法所得被扣押。2004年11月,一个陪审团判定安然公司和美林证券公司(Merrill Lynch & Co., Inc.)的五名主管犯有利用复杂的财务欺诈骗局进行欺诈、作伪证和妨碍司法等罪行。
在对安然公司进行的全部调查的各个方面,司法部与证券交易委员会之间进行了密切协调。美林证券公司与证券交易委员会就民事责任达成庭外和解,并与司法部达成延迟起诉协议,协议规定美林公司采取一系列彻底的改革措施,并任命一名监督员向司法部和法庭报告,确保美林公司在制定和实施改革措施方面遵守协议。
南方保健公司(HEALTHSOUTH CORPORATION)
南方保健公司首席执行官和董事长被以设置骗局、虚报南方保健公司盈利、资产价值以及公司财务状况等多项罪名被起诉。被告被指控在公司帐目上虚报27亿美元的收入并根据欺骗性的夸大数字让公司为自己增加工资、奖金、股票期权和其他好处。
包括五名首席财务官在内的南方保健公司的17名前主管对上述指控表示服罪,并同意在调查和审判中予以合作。该案的调查和起诉是与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执法行动协调展开的。
Adelphia 通讯公司
有线电视公司Adelphia 通讯公司前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被陪审团判定犯有利用复杂的金融和财务骗局从事共谋犯罪、证券欺诈、银行诈骗、盗用公司财产、骗取公司股东和债权人资金等罪行。这个案件的调查和起诉是与证券交易委员会密切协调进行的。证券交易委员会同时还独自采取了执法行动。
PNC金融服务集团/美国国际集团(PNC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简称AIG)
这些涉及以欺骗性手段建立特殊目的实体的关联案例显示了司法部使用延迟起诉协议处理企业不法行为的方式。在这些案例中,金融公司利用建立特殊目的实体的欺骗手法将PNC公司帐目中7.5亿多美元的不良贷款和投资转移至特殊目的实体。根据延迟起诉协议,司法部推迟起诉(实质上是对企业的一种缓刑),其交换条件是企业在调查中提供全面合作、在企业内进行前瞻性改革、对某些金融交易进行追溯性核查以及采取惩罚性措施,包括罚款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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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手段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中提供的新手段和反企业欺诈行动小组制定的策略和政策加快了最近对公司欺诈案进行的调查和起诉。这些创新包括:
- 在调查初期集中利用各联邦机构的资源和专长,以便加快完成调查并开始起诉工作。这往往意味着在调查开始时就利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等监管机构的资源对企业不法行为展开联合调查,而不是等到SEC的程序完成以后才开始进行刑事调查。
- 将复杂的调查分块,使之更易于管理,以便能够及时调查和起诉,并较容易为调查人员、检察官和陪审团理解。限定于较小范围的刑事调查往往可促使涉嫌欺诈行为的企业主管及相关人员接受辩诉协议。辩诉协议是检察官与被告之间就刑事诉讼的处理达成的正式协议。根据辩诉协议,被告同意就一项或多项犯罪指控认罪,而检察官则答应不提出或者撤销其他指控,或建议法庭根据具体情况在量刑时从轻发落。因此,仅在几年前还需要进行多年调查的复杂的企业欺诈案现在只需几个月就能完成调查和起诉。
- 在提出刑事指控前运用主动和创新的办法争取企业的配合。企业的配合问题经常同企业自身的刑事责任交织在一起。通过协议解决使企业承担责任的做法日益常见。某一企业或机构可被课以罚款,处以缓刑并被勒令赔偿损失,或被勒令向公众及受害者公布其犯罪行为。缓刑的条件可能要求企业采取行动以补偿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消除或降低未来造成类似损失的可能性。
司法部还越来越多地运用延迟起诉协议,这是一种较轻的减少连带损失赔偿的惩罚方案。这些协议通常规定在犯罪指控中提出:如果公司履行其义务,则这些指控在一段时间之后将被撤销。根据这些协议,公司必须对其雇员的行为供认不讳,赔偿损失和交出不义之财,建立有效的守法机制,聘请独立的监督机构审查今后的业务,承诺在政府对违法个人进行调查时充份予以合作。法庭可能会在罚款中加入公司通过不轨行为获得、尚且没有并今后也不会以任何一种形式偿还的不义之财。公司如违反协议,将受到全面起诉。
司法部有时也与企业达成合作协议。这些协议可具有延迟起诉的大部份特点,但不涉及法庭。合作协议使公司能够避免因为受到犯罪指控而可能遭受的间接损失,但仍要求公司承担责任,提供赔偿和交出不义之财,充份提供合作并实施补救措施。
- 起诉那些为欺诈活动提供便利和阻挠调查的人,可单独立案,亦可同案处理。
- 在刑事诉讼和调查的同时积极推动民事诉讼和监管执法行动。这种做法可确保及时有力地展开监管行动,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不受企业欺诈之害。
恢复公众信心
司法部正在展开的反企业欺诈行动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许多工作仍有待完成。为了全面恢复公众对金融市场的信心,必须继续加强执法,提高企业行为和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并使企业主管进一步承担责任。

克里斯托弗·雷(Christopher Wray)于2003年9月11日获准担任美国司法部主管刑事司的助理部长。他于2001年到司法部任职,曾负责多类联邦案件的调查工作,包括证券欺诈、公务员腐败、诈骗、伪造活动及非法移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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