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上一层楼
──在《美国残疾人法》基础上的进一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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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教育 像成人一样,儿童中也有从交流、行动不便、到智力和感情障碍等各种类型的残疾。美国公立学校肩负着满足每个儿童的发展需要的责任,使他们充份实现自己的潜力。帮助满足有特殊需要的儿童的教育项目已存在多年,但在过去30年里得到进一步扩展。 1975年由福特总统(Gerald Ford)签署的一项立法导致了今天的《残疾人教育法》。这项法律保障残疾儿童享受免费和应有的公共教育。在《残疾人教育法》实施之前,残疾儿童的就学率只有大约20%。到2003年,完成高中学业的残疾学生人数增加了17%,而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人数是过去的一倍以上。 虽然《残疾人教育法》确保每个孩子有受教育的机会,但它未涉及学业成果,因而有时出现布什总统所称的"低要求软偏见"现象。根据布什政府的《不让任何一个孩子掉队法》,到2014年必须让全国所有儿童达到与其年级相应的阅读和算术水平,但是,该法没有涉及如何帮助残疾学生实现这一目标。为解决这一问题,教育部特殊教育和补学服务办公室(Office of Special Education and Rehabilitative Services)与美国各地的学校系统共同作出努力。例如,俄勒冈州泰格德-图阿拉腾学区(Tigard-Tualatin School District)和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公立学校系统(Minneapolis Public Schools)参加了一个试点项目,重视学业成果、早期入手以及其他改进手段。
2006年,教育部公布了新的实施《残疾人教育法》的指导方针,增加了针对有特殊需要 的儿童的学习效果要求,并提供了教育和评估残疾学生的辅助手段,以帮助各校区、教育工作者和家长落实新的责任。新指导方针的主要内容包括:提供灵活的资源,帮助学校尽早和准确判断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并满足他们的需要;教授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的教师必须不仅在特教领域、而且在所教学科领域都具有优秀资格;简化学校的文书工作;让家长更大程度地参与孩子教育。 2006年夏,美国教育部长斯佩林斯(Margaret Spellings)表示:"《不让任何一个孩子掉法队》和《残疾人教育法》将残疾学生的需要置于前沿和中心。我们现在对帮助这些孩子有了极其明确的焦点。" 增加对残疾的了解
帮助所有残疾人实现潜能和在各方面参与美国社会生活的努力,显然关系到残 疾人和教师、理疗师及其他帮助照顾残疾人的工作人员。但是,社会所有其 他成员也有责任了解残疾问题以及如何帮助残疾人。 自从实施《残疾人教育法》以来,越来越多的学校作出了让残疾儿童完全或 部份进入常规课堂的安排。正常和身患残疾的儿童通过一起学习和玩耍,建立 起对双方都有益的友情。尽管孩子们善于相互接受,但教育工作者发现,成人还是可以采取一些方式,帮助孩子们做到和谐相处、相互理解、彼此尊重,从而建立友谊。 一些团体制作了教学材料,帮助教师和青少年工作者准备授课计划,让 孩子们了解残疾同学面临的挑战和他们对事情的看法。有关这些项目及联系信息刊登在:http://www.nichcy.org/pubs/bibliog/bib13txt.htm。 这些项目各式各样,既包括有用近似真人大小的木偶和其他材料进行残疾问题认识教育、并解释医学和教育差异及社会关注的木偶剧《邻里的孩子们》(Kids on the Block),也有用玩具娃娃建立情景、供孩子们展开讨论的《新朋友课表》(New Friends Curriculum)。一些互动项目则让身体健全的孩子通过蒙眼罩等方式,体验丧失某些能力后的感觉;还有的让孩子用袜子罩住双手,在失去手指灵活性的情形下试着系鞋带,或者试着蒙上眼睛吃饭,从而帮助他们懂得体谅有残疾的同学。了解蒙着眼睛走路的感受还可帮助孩子们更好地了解可以如何帮助自己的同学或朋友。《邻里的孩子们》的网址是: http://www.kotb.com. 大多数美国人认为,了解他人面临的困难以及如何最好帮助他们,如同接受其他方面的社会和公民教育一样,是成为一名好公民的重要组成部份。企业和其他类型的机构组织也都有帮助雇员了解以及与身患残疾的同事或客户共事的教育项目。 下页继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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