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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卿赖斯指出反恐怖主义战争须依法而行(转载本文不受版权限制)
据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IIP)《美国参考》Vince Crawley报道,正在欧洲访问的美国国务卿康多莉扎·赖斯(Condoleezza Rice)在德国接受欧洲媒体采访时说,美国在打击恐怖分子的过程中如果偏离自己的法律和价值观,就和敌人没有多大区别。 有新闻报道说,美国中央情报局(CIA)至少在两个东欧国家设置秘密审讯中心,新闻记者和欧洲国家领导人强烈要求美国公布更多的有关细节。为此,赖斯在欧洲四国之行期间对美国在世界各地进行的反恐怖主义行动进行了说明。她在动身前往欧洲前发表公开声明指出,美国不对任何人施行酷刑,也绝不容忍对任何人施行酷刑。 赖斯于12月6日接受德国电视一台(ARD)采访时说:"反恐怖主义战争必须依法从事。若不是这样,我们就不能被称为法制国家,就会不足为训。" 赖斯说:"恐怖分子草菅人命。恐怖分子生活在无法无天、没有法制的社会。他们偷偷摸摸跨越国界流窜。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不受任何国法约束。我们决不想效仿他们,决不想与他们同流合污。" 赖斯在接受英国天空新闻(Sky News)电视台采访时更明确地表示,"我们不让被遣送的任何人遭受酷刑。" 赖斯对德国电视一台说,美国人在反恐怖主义行动中如有任何不当行为和侵犯人权的行为,美国都迅即采取行动加以纠正。所有的美国人对美国某些军人在2003年后期虐待阿布哈里卜(Abu Ghraib)监狱犯人的镜头都感到十分厌恶。赖斯说:"我们谴责这种行为。我们惩处了这种行为的参与者。相关人员得到了长期徒刑的制裁。这就是民主国家与专制国家的不同之处。" 非常规引渡(RENDITION)是一种重要工具 在记者会和电视采访中,赖斯都没有对关于中央情报局载运在押嫌疑人前往所谓的秘密拘押中心的飞机可能飞越欧洲领空的报道发表评论。但是,她对美国采取这种"非常规引渡"的做法作出了解释。所谓的非常规引渡指通过传统司法程序以外的方法将嫌疑人从一国运往另一国接受询问或审判。 赖斯说,美国认为非常规引渡是一种合法手段,是一种防止恐怖分子流窜在外继续作恶的方式。在恐怖分子制造9.11袭击事件以前,美国已多年采用这种做法。 在英国天空新闻电视台问及有关中央情报局拘押中心的新闻报道时,赖斯说:"对我无法证实或否认的情况,我不作任何猜测。" 赖斯指出,中央情报局局长波特·戈斯(Porter Goss)已明确表示,美国的确正设法从少数被拘押的最为险恶的"基地"组织最高层成员那里获得情报。 赖斯还强调:"难道可以不惩处已知的恐怖主义分子或恐怖主义分子嫌犯,草草地释放他们回到社会杀害无辜?当然不能。有时需要将他们遣送回国,让他们在本国受审。但是,我们的确要求保证他们不受到酷刑。我国是法治国家,我们认为在国际体系中不能采取酷刑。"
制作日期:
2005.12.07 更新日期:
200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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