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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参考要闻
  

美国规定免签证护照必须使用数码照片

据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IIP)《美国参考》报导,美国国土安全部宣布,从2005年10月26日起,所有"免签证计划"(Visa Waiver Program,VWP)参加国都必须采用带有数码照片的护照。届时这些国家还必须提交在一年之内──即截至2006年10月26日──开始签发装有集成电路芯片的电子护照的计划。电子护照必须能够储存个人信息、一张数码照片和生物识别信息。

国土安全部表示仍将接受免签国在2005年10月26日这一期限以前签发的没有数码照片的有效护照,但这些护照必须是机读护照。从6月26日起,所有持免签护照的来访人员必须持机读护照。

免签证计划允许27个国家的公民来美旅游或经商时在90天内不必签证。这些国家包括:安道尔、奥地利 、澳大利亚、比利时、文莱 、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 、爱尔兰、意大利、日本、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圣马力诺、新加坡、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国土安全部的此项公告全文(英文)载于:http://usinfo.state.gov/

(完)


制作日期: 2005.06.16 更新日期: 200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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