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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参考要闻
  

美国国务院公布《美国-香港政策法报告》

美国国务院2005年4月向国会递交一年一度的《美国-香港政策法报告》(U.S.-Hong Kong Policy Act Report),涵盖期为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
报告的英文网址是:http://www.state.gov/eap/rls/rpt/44543.htm。

以下是报告的《概要》部份,由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IIP)翻译:

概要

拥有人口将近700万的香港继续是一个国际都市和世界上最开放、最自由的经济体之一。香港居民享有对法制和公民自由的高度尊重。香港是一个有别于中国其他地方的独立关税区和经济实体,并在各种国际组织中继续发出积极有效的声音。美国在香港有着重大的经济和政治利益,并积极推动香港在中国主权下的高度自治权。《美国-香港政策法》(U.S.-Hong Kong Policy Act)授权美国政府把香港看作独立于中国的关税区。美国还通过以下措施支持香港的高度自治:完成并实施双边协议;促进贸易和投资;安排高层互访;扩大执法合作;加强教育、学术和文化联系、以及协助居住和访问香港的美国公民。

香港为全球反恐之战提供有力支持。香港自2003年5月加入《集装箱安全倡议》(Container Security Initiative)以来,始终是一个消灭恐怖主义网融资和打击洗钱的重要合作夥伴。鉴于香港的专业警察队伍和我们对总体执法目标所持的共同立场,我们在执法领域中的更为广泛的关系为我们带来了独特的机会。

香港作为国际上一个经济体的自治地位没有改变;它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亚太经合组织(APEC)论坛和金融行动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等多种国际经济组织中,是独立于中国的正式成员。香港保持着有效的出口管制制度,并在出口管制方事务中同美国密切合作。香港继续发挥着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作用。在本报告期内,香港也继续扩大同中国的经济往来,包括发展同中国的自由贸易协议《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4年4月通过的决定使香港无法进行有关选举改革的辩论,并排除了以普选方式进行2007年行政长官选举及2008年立法会选举的可能。这严重威胁到香港在"一国两制"原则下的政治自治,并使人担心,北京是在试图遏制民主发展。香港政府的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继续争取在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限度内就政制改革达成共识,以便能够在2007年行政长官选举到来前作出改变。2005年3月,董建华宣布辞去行政长官职务,并将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根据《基本法》的规定,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担任署理行政长官,以待在行政长官辞职六个月内选出新任行政长官。选举定于2005年7月10日举行。董建华继任者的任期问题引起了激烈辩论,香港政府认为继任者应继续董建华未完成的两年任期,而香港司法界大部份人士则提出《基本法》规定的任期是五年。香港政府表示有意提出《行政长官选举条例》修订草案,以明文规定补缺选举针对剩余任期。各界律师和学者以及一些民主派议员均表示反对这项法案,称其不符合《基本法》。议员们还表示可能会要求香港法院进行司法审议。针对这种情况,一些政界人士和舆论界人士要求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

法治与司法独立继续是香港社会自由与开放的支柱。言论、新闻、宗教、集会和结社自由以及其他基本人权在香港仍然受到尊重和保护。媒体继续提供多种多样的新闻报导和观点,其中包括批评中国政府和香港政府的文章,以及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4月决定不在2007年和2008年实行普选的文章。但是,有关视听和印刷媒体受恐吓的指控,包括有关以观点内容或个人冲突为由而扣押广告的指称,给这种积极的气氛笼罩上阴影。支持或反对政府的游行活动多次出现。在香港经营的中国大陆公司仍然像其他所有公司一样,受到同样的法律和条例的制约。

2004年,美国军舰和军用飞机在香港停靠的要求,除有关P-3型飞机的一切落地要求外,均得到北京的批准,提高了香港作为一个开放的、都市化、国际化城市的声誉。

(概要完)


制作日期: 2005.04.15 更新日期: 200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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