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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参考要闻
  

《2005-2006年度美国支持人权和民主的记录》(亚太地区节译)

东亚与太平洋地区

"我从此自由了,我可与任何人说话,我可见任何我想见的人。我可在街头昂首阔步。我可拥抱亲人。我可吻自己的孩子,我可微笑面对我的乡亲。我可为乡亲们奋斗……直至生命的终点,我将书写自己的历史。"

--热比娅•卡德尔(Rebiya Kadeer)。

美国致力于促进整个亚洲地区的民主事业,从事从呼吁压制性极权国家实行自由到为转型之中的民主体提供支持等一系列活动。亚洲既有运行良好的民主体制又有世界上一些压制性最强的极权独裁统治。但是,这种政治体制光谱和向民主变革的推进反映了该地区的多元性。印度尼西亚等国的民主化正在出现积极的进展,印尼如今是世界上第三大民主国家;而缅甸、中国及北韩等其他国家则在继续侵犯人权、剥夺自由。不健全的法治、猖獗的腐败现象以及尚未巩固的民主体制限制了一些国家的发展;而其他国家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及新闻自由则有助于推进改革。

在缅甸,美国继续坚定不移地支持缅甸民主运动,保持美国的制裁,继续呼吁释放昂山素季 (Aung San Suu Kyi)及其他政治犯和启动具有公信力的政治程序。美国继续与盟国及联合国合作,敦促缅甸军人统治集团推行民主改革和尊重人权。联合国安理会12月16日的讨论会非常成功地唤起人们对缅甸紧迫问题的关注,其中包括其糟糕的人权及民主记录。联合国认为,缅甸局势隐含人道主义危机风险。美国将继续建议在联合国的体制内对缅甸进行监督并采取行动。

过去一年中,该地区包括印度尼西亚和越南在内的几个国家出现进展。美国支持加强印尼民主,其中包括军队改革、加强问责制、尊重人权、打击腐败和强化法治。2004年印尼爆发海啸时美国给予了援助,之后美国继续提供大量支持,为亚齐和平进程做出贡献,特别是对"自由亚齐运动斗士"(Free Aceh Movement Fighters)重新融入[政治程序]做出贡献。2005年5月,越南和美国宣布签署首份有关宗教自由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该协议将确保宗教组织登记程序的透明度。由于越南政府近来采取积极措施,2006年2月恢复了在2002年中断的人权对话。

美国同时继续对中国和北韩等其他国家缺少进展表示关注。美国采取了多种战略推进中国的人权、民主及法治,包括:通过双边会谈表达对人权和民主问题的关切,在联合国及其他多边论坛中提请国际社会关注中国,通过《伯尔尼程序》与中国人权对话的其他参与者进行协商,实施一项发放赠款的计划以鼓励中国的公民社会、 法治及公众参与。北韩政权实行的几乎无所不在的控制继续受到人们的严重关注。 根据《2004年北韩人权法》(North Korea Human Rights Act of 2004)的要求,美国任命了负责北韩人权事务的特使,这意味着美国对促进世界上这个最封闭、压制性最强的国家之一的民主及人权的重视。

美国致力于推进总统提出的《自由亚洲日程》(Freedom Agenda in Asia)。美国将继续通过双边外交、多边合作、联合国机制和支持人权和民主项目等方式促进亚洲自由。

中国

中国政府继续拒绝给予其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执法当局继续压制被视为对国家稳定构成威胁的政治、宗教和社会团体。政府不允许社会、政治或宗教团体不经政府或共产党批准而组织起来或从事活动。试图独立行事的人,包括网上作者、新闻工作者、未登记宗教团体领导人、持不同政见者和人权卫士,经常受到当局的骚扰、拘押或虐待。政府采取措施更严格地控制印刷、广播和电子媒体,强使互联网公司审查和限制网上内容。政府加强了对非政府组织的审查,特别是那些被认为推动民主议程的非政府组织。公民公开的申诉抗议活动有所增加,但往往受到压制,有时遭到武警的镇压。在东周村,武警向示威者开枪,至少造成三名示威者死亡。政府在政策上和公开声明中更多地谈到人权、法治和民主问题。但旨在扩大公民权利的法律在实践中往往无法兑现,特别是当保护公民权利与负责维护社会秩序的执法机构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地方当局侵犯人权的行为常常属于非法,但中央政府极少采取行动处理这类违法行为。

美国采取多种策略促进中国的人权、民主与法治。这种全面战略包括:双边外交努力、多边行动、以及通过政府与非政府渠道支持有关法治与公民社会的项目。在公开谈话与私下外交接触中,美国官员继续敦促中国使其人权做法符合国际标准,进行系统的改革和释放良心犯。美国致力于加强司法体系和促进法治,鼓励民主改革,促进宗教自由和新闻自由,保护包括劳工和妇女权利在内的各种人权,提高国家治理的透明度及加强公民社会。各级官员还与中国官员、国内外非政府组织等方面人士合作,确定特别值得关注的领域,并鼓励系统改革。

布什总统于9月在纽约会见胡锦涛主席及11月访问北京时,都提出了人权、民主与宗教自由问题。国务卿在3月和7月访问北京时,提出了对这些问题的关切。负责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的代理助理国务卿于8月前往北京,敦促中国加强在人权问题上的合作。国会议员、他们的工作人员和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工作人员经常前往中国讨论在民主、人权、宗教自由、企业社会责任和法治方面令人关注的问题,并经常向中国官员提出这些问题。

中国的选举仅限于村民代表会议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美国的项目通过培训民选村官和地方立法机构的代表支持基层民主化努力。其他的美国项目向负责起草地方选举规则的政府部门和立法机构以及实施立法机构监督和公众参与政府决策试点工作的部门提供技术援助。

美国政府为关于言论自由国际标准的研讨会和培训工作提供了支持,对象包括新闻工作者、律师、法官和立法机构成员。12月,美国组织了一批主要的宪法专家前往中国,与中国学者和立法机构成员讨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和媒体问题。去访官员讨论了增加互联网自由和媒体自由的必要性,特别是鉴于国际社会在日益关注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总统、国务卿、驻华大使和其他美国官员也在公开讲话和与中国官员的私下会晤中,反复提到有关被拘押的新闻工作者和网上作者的问题。

由于中国政府对世界上非政府组织在推进民主方面的作用的担忧,在中国的国际和国内非政府组织的运作环境越来越受限制。尽管如此,数以百计的非政府组织,其中多数附属于中国政府,仍在卫生、环境等领域积极开展活动。美国政府支持小型、独立的非政府组织的能力建设。美国政府还帮助一所著名大学对非营利组织在中国与海外的运作进行了一项综合研究。一个得到美国政府支持的非政府妇女网是主张制定禁止性骚扰的新法律的重要倡导力量。

美国为一个大型项目提供资金,促进中国的法律改革,鼓励司法独立,提高民众的参政度,促进地方选举和公民社会的发展。在这个项目中,有十几个具体重要项目正在实施,包括提供法律服务、改革刑事法、增强法律教育和使普通公民能寻求法律保护的项目。另外还有一些得到美国资助的较小规模的项目与这些目标相配合。例如,由美国资助的国家检察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研究项目着重探讨了刑事诉讼问题,包括不得使用非法获得的证据的问题。另一个项目使一位被分派到驻华使馆工作的联邦检察官得以通过与学术界和政府的互动,鼓励刑事司法改革。这位检察官向法律事务所和大学的众多中国同行就从搜查、查封到审判时索取证人证词的一系列问题作演讲,并参加了国际和国内反腐会议。此外,驻华使馆还协调了一系列项目,使联邦法官和州法官与中国法官、律师、官员和学者展开关于法治的讨论,其中最突出的是最高法院法官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和肯尼迪(Anthony M. Kennedy)的访华活动。另外,马萨诸塞州的法官在中国举办了一个审判示范项目,美国官员为中国首次大学层次的模拟审判竞赛担任裁判。

美国的讲座项目(speaker programs)安排了很多演讲人前往中国讨论法治问题。在前来美国参加国际访问者领袖计划(International Visitors Leadership Program)的中国公民中,将近50%的人从事与民主和人权相关领域的工作。富布赖特和汉弗莱交流项目(Fulbright and Humphrey exchange programs)每年都为法治专题投入资源。例如,一位中国检察官曾前来美国进修研究生课程,而美国教授在中国一流法律培训院校机构执教。

美国的双边和多边外交努力促使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步骤就人权问题同国际社会进行接触。中国于8月和11月分别接待了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和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UN Special Rapporteur on Torture)的访问。中国政府还批准国际红十字会于7月在北京开设办事处,但没有批准红十字会视察中国监狱。在美国的呼吁下,有些政治犯提前获释,有些政治犯的待遇得到改善。维吾尔族女商人和活动人士热比娅·卡德尔于3月提前从狱中获释,并获准到美国保外就医。8月,美国和中国的法律专家小组讨论了因现已废止的政治罪名仍在服刑的犯人的保释和减刑问题。

总统和美国高级官员一直敦促中国政府尊重有关所有信仰者的宗教自由的国际标准。美国官员经常向中国领导人提出宗教自由问题,包括敦促释放宗教犯,改革限制性的登记法规,以及扩大宗教团体信仰宗教的自由。总统在11月同中国领导人会晤时强调了宗教自由的重要性,并在北京的一所教堂参加了礼拜活动。国务卿在2005年3月访问中国期间也到教堂做礼拜。本年度,中国政府为解决国际社会的长期关注,公开宣布未成年人可以自由地接受父母对他们进行的宗教教育。有关官员还表示,"家庭基督教徒"可以在家中同朋友和家人共同进行非正式的祈祷活动,不必向政府登记。但这些方面的问题继续存在。政府为扩大宗教领域的法治颁布了新的宗教事务条例,扩大了对已登记的宗教团体的某些法律保护。不过,条例继续允许政府确定什么是合法宗教活动,并惩处未登记者的活动。

美国继续敦促中国政府同梵蒂冈进行对话。布什总统在11月同胡锦涛主席会晤时强调了这种对话的重要性。经过长时间的外交努力,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CIRF)委员于8月访问了中国。委员会委员会晤了中国的一位副总理以及负责宗教、司法和民政事务的中央及地方部委的主要官员。

美国致力于加强同观点相似的政府之间有关人权问题的合作及信息交流。美国参与了"伯恩程序"(Bern Process),与其他同中国就人权问题举行双边对话的政府交流有关人权策略以及民主、人权和法治计划的信息。

美国为解决其他多种人权问题投入了大量资源和时间。它敦促中国政府停止实行强制限制生育的方案。美国在公开和不公开场合敦促中国不要借反恐名义镇压和平表达不同政见的维吾尔人。美国官员还要求中国政府不要强行遣返北韩人,并根据中国签署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允许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同这些处于困境中的人进行接触。

美国提倡遵守国际劳工标准。2005年,中国批准了消除就业歧视的国际劳工组织第111号公约,从而满足了国际社会长期坚持的一项要求。美国大使馆努力监督中国执行《美中关于监狱劳动的谅解备忘录与合作声明》(U.S.-China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and Statement of Cooperation on Prison Labor)的情况,并对有关强迫童工的指控进行调查。美国支持了促进劳工领域法治建设和煤矿安全的技术合作项目,并且为职业安全和卫生、煤矿安全和卫生、工资和工时管理以及私营养老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交流项目提供支持。美国还支持了解决纠纷的技术合作项目。美国通过"取缔血汗工厂伙伴关系"(Partnership to Eliminate Sweatshops)为有关项目提供支持,以解决为美国市场生产产品的工厂中存在的不合标准的工作条件。美国支持的其他项目力争消除在工作场所歧视艾滋病患者和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现象,并增强劳工机构打击贩运劳工活动的能力。美国大使馆于12月举办了一次有关人口贩运的大型会议,致力于向中国执法机构和学术界人士介绍各种反贩运策略。

西藏

政府在中国藏族地区的人权记录依然不良,宗教自由受压制的程度仍然很高。政府继续用怀疑的眼光看待达赖喇嘛,并惯于将藏传佛教的宗教活动与同情分裂主义相连。保持和发展藏族地区独特的宗教、文化和语言传统及保护藏族人民的基本人权的问题仍然令人关注。政府严格控制有关藏族地区的信息并严格限制外人进入藏族地区,因此难以准确判断人权受到侵犯的程度。

美国政府继续大力呼吁改善中国藏族地区的人权状况,并敦促中国政府同达赖喇嘛的特使见面。中国官员与达赖喇嘛的特使于6月在瑞士举行了自2002年以来的第四轮对话。布什总统于11月在北京同胡锦涛主席会晤时,特别敦促中国同达赖喇嘛展开对话。

多位美国官员在2005年访问了藏族地区,有机会向当地官员提出了人权遭受侵犯的问题。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的几位委员和工作人员于8月访问了西藏自治区,这是早在2002年双边人权对话期间提出的要求。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委员在拉萨见到了获释的政治犯平措尼珠(Phuntsog Nyidrol)。一个大型国会代表团于8月前往西藏自治区,访问了宗教场所并提出了对侵犯人权情况的关注。11月,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访问拉萨,同有关官员会晤并走访了两所监狱。美国资助的项目侧重于经济和社区发展,重视保持藏族地区独特的环境、宗教和文化传统。

香港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除防务和外交事务外享有高度自治。香港有支持法治和积极活跃的公民社会的健全体制。香港特区的总法《基本法》保障各项基本人权,并规定在2007年后进一步推动民主化,最终实行普选制。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对《基本法》的具有争议性的解释,宣布2007年的立法会和2008年的行政长官选举均不实行普选。香港行政长官由选举委员会推选,选举委员会的800名成员分别经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和任命产生。立法会由60名议员组成,其中只有一半直接经民选产生。司法机构具有独立性。《基本法》授予香港最高法院终审权。然而,在就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职权以及中央政府和特区关系的事宜作出最终裁决前,法院必须请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做出解释。

香港政府总体上尊重居民的人权,法律和司法部门提供公正和有效的司法程序。存在的人权问题包括限制居民更换政府的能力和立法机构影响政府政策的能力。对妇女施暴和歧视、媒体的自我审查、以及限制劳工组织工会和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等问题也都继续令人关注。法轮功虽然在中国大陆被禁,但仍在香港合法登记,法轮功学员在香港仍能继续开展活动。

美国支持香港高度自治和向实现《基本法》中提出的普选制迈进的努力。在香港官员2005年10月访问美国期间,[美国]副总统和国务卿与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和其他高级官员讨论了香港的民主发展。美国副国务卿在2005年7月访问香港时,以及国务卿在2005年3月访问北京与中国高级官员会晤时,也都提出了这些问题。在2005年12月4日爆发支持实行普选的集会后,以及在几个星期后政府的改革方案被否决后,美国政府表示支持早日实行普选。此外,美国总领事在与香港政府官员进行私人会晤和在公开演讲以及对媒体发表讲话时,都积极表明了美国对香港深化民主进程的支持。在12月发生支持民主的集会后,(美国)总领事公开重申了美国政府认为香港已具备实行民主的条件的观点。当地和国际报刊对他的讲话作了醒目的报道,广为香港社会各界人士知晓。民主议题在美国总领事馆主办的演讲者项目和国际访问者领导项目(International Visitors Leadership Program)中也占据显著位置。此外,美国政府积极帮助当地展开有关民主议题的辩论和讨论,为旨在加强香港公民社会的活动提供支持。

(完)


制作日期: 2006.04.07 更新日期: 200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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