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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序言作者二三事
古维诺尔·莫里斯(Gouverneur Morris)以执笔撰写美国宪法序言著称于世。他机智善辩,独具只眼,为自由事业做出了多方面的贡献。 以下是托马斯·埃德勒姆(Thomase Eddlem)为纪念莫里斯撰写的专稿,由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IIP)翻译。美国驻外使馆公共关系部门和境外报刊转载此文可不受版权限制,但请注明作者姓名及"原载2002年12月30日《新美国人》(The New American)"。 美国宪法序言作者二三事 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邦,倡导正义,保障国内安宁,维护共同防务,增进公众福祉,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之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 这是美国宪法的序言部份,每一名在学儿童对这段话都耳熟能详,但是很少有人了解序言的作者是纽约一位杰出的、机敏过人的政治家古维诺尔·莫里斯。对于有兴趣更多地了解我国自由传统的美国人来说,回顾莫里斯的生平将颇有助益。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总统曾如此评价莫里斯,"在他那一代人中间,古维诺尔·莫里斯对国家做出的贡献之大,无人可望其项背"。 分道扬镳的家庭 古维诺尔·莫里斯出生于1752年1月31日,父亲刘易斯·莫里斯(Lewis Morris)是纽约一位家业殷实的地产业主。古维诺尔是刘易斯续弦的头生子(他的发妻已亡)。作为纽约富有家庭的子女,莫里斯获得所有得天独厚的教育机会。他在新罗切勒(New Rochelle)受教于法国私人教师,或许因为他母亲是法国胡格诺派教徒,要求特别严格的缘故。他后来进入纽约的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现为哥伦比亚大学)。16岁获得学士学位后,莫里斯继续研习法律,1771年获法学学位,后即投身于公共辩论,反对英国的专权统治,逐成为一名专业撰稿人和幽默、知名的公共演说家。莫里斯同父异母的哥哥刘易斯·莫里斯当时也是一名爱国积极分子,曾代表纽约州在独立宣言上签字。 战争期间,莫里斯自始至终与重病的母亲天悬地隔。当时纽约处于英军防线后方,由于莫里斯经常写信给居住在纽约的保王派亲属,他的爱国精神有时受到人们怀疑。但是他的这些信件表达的情感说明他既是一个关爱有加的家庭成员,也是一名心虔志诚的爱国主义者。他写信给属保王派的母亲时说:"余切望奉母颐养天年,事亲至诚,责无旁贷。然更崇高之事业命余为同胞效力。" 1775年春,莫里斯当选纽约会议(the New York Convention)代表。纽约会议是一个全新的机制,在宪法正式通过前充当该州的实际立法机构。莫里斯还积极参加1776年8月至1777年5月为纽约州制订宪法的会议。时年25岁的莫里斯与约翰·杰伊(John Jay)、罗伯特·利文斯通(Robert Livingston)一起成为纽约州宪法的主要创始人。莫里斯还和杰伊联手,积极要求州宪法纳入废奴条款。后来两人结为一生的挚友。莫里斯宣称:"凡吸入本州空气者,人人应享自由人应得之权利。"尽管这项条款未能通过,但有关问题在公开辩论中得到有力的阐释,为后来杰伊任州长期间采取废奴行动铺平了道路。 为友人华盛顿力辩 1777年10月,莫里斯当选大陆会议(the Continental Congress)代表,移居费城(Philadelphia)。到费城数月后,他被任命一委员会成员。该委员会负责"查访"(inquire)总司令华盛顿(Washington)在福奇谷(Valley Forge)驻军期间可能管理不善一案。调查此案缘于华盛顿的下属企图篡夺军权。在这场共同策划撤换华盛顿的事件中,制造麻烦的关键人物(尽管不是主谋)是托马斯·康韦(Thomas Conway)将军。康韦是爱尔兰人,希望以从军求发达,曾在法国军队服役多年。他努力钻营,后晋升为监察长,官拜上将,不受总司令指挥。他利用这个有利条件,越发肆无忌惮地想破坏华盛顿的信誉。 莫里斯根据纳萨尼尔·葛林(Nathanael Greene)提供的情况,不失时机地率先在委员会内为华盛顿的指挥能力进行辩护。华盛顿的抱诚守真和人格力量固然对委员会产生了最强有力的影响,但莫里斯语意谆谆,真情感人,后来又有马里兰州的查理斯·卡罗尔(Charles Carroll)施加重大影响,最后在委员会内赢得了胜利。莫里斯携带着华盛顿关于改组军队的计划回到国会,凭借他超人的才智为这个计划进行辩护。康韦很快被解除了职务,对华盛顿指挥工作的一个隐患终被消除。莫里斯后来述及华盛顿的时候写道:"以此君为友,实属三生有幸,余期盼甚久。" 古维诺尔·莫里斯后成为友人罗伯特·莫里斯(Robert Morris)的副手(两人无亲戚关系)。罗伯特·莫里斯时任美国首席财长。古维诺尔首先向美国国会提出采用十进制货币系统的意见,对最后确定的美国货币具有重大的影响。 制宪会议 宾夕法尼亚州选举古维诺尔·莫里斯为代表出席1787年的制宪会议。根据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留下的手记,莫里斯是发言最活跃的代表。1831年4月8日,麦迪逊写信给他的传记作者贾里德·斯帕克斯(Jared Sparks)说,古维诺尔·莫里斯是制宪会议"富才干,善言辩,精诚热情之成员"。"宪法之最后风格和结构堪称莫里斯先生之笔法;此事或许由委员会主席托付。此君德尊望重,众人无不交口称誉,终成一时之选,无人可替代,此业之建树足以为证。"莫里斯是宾夕法尼亚会议文本委员会(Committee on Style)的重要成员,宪法序言的全文和宪法大部份文本的审订都出自莫里斯之手。会议期间,莫里斯强烈反对按照《邦联条例》(the 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建立受各州邦联约束的新政府。有些与会代表当然对他发表的某些言辞莫不感到万分惊诧。例如莫里斯曾厉声批驳强调各州权力的人士,言语不免有些过激:"诸公竟可如此自欺欺人?若合众国宪章与宪法付之一炬,先导者全数淹没于汪洋,美利坚何幸之有?" 莫里斯能言善辩,同时代人往往对他颇多误解。他言辞机敏,谈锋犀利,偶尔还因此受到指责,称他对某一个问题不是亦此亦彼,就是自相矛盾。 关于他的机智,还流传着一些逸事。1780年5月,他乘马车发生车祸,一条腿需要截肢。偶尔会有好心的朋友前来安慰一番。有一位朋友还劝他说,截去一条腿说不定对他很有好处。莫里斯和颜悦色地反唇相讥:"亲爱的先生,阁下力陈断足之利,信而有征,余竟有意再断另一足。" 莫里斯的言辞豪放不羁,曾多次树敌于人。罗杰·舍曼(Roger Sherman)毫不留情地对莫里斯如此评价:"此人并非伪君子,从未宣明任何宗教信念,然对宗教竭尽嘲讽,言辞不恭,亵慢之至。"莫里斯尽管不遵从任何宗教规范,但高度崇尚信仰。莫里斯的传记作者丹尼尔·沃尔瑟(Daniel Walther)的解释是:"他只对娇言伪行者竭尽揶揄,对不服膺上帝和冀望建立无宗教国度之徒也同样不留情面。"莫里斯曾写道:"宗教必不可缺",未来"之主宰仍属效法人类悟性之全知全能及其鬼斧神工,我辈万众仰望,以智者为尊。" 莫里斯辩才无碍,为推动各方妥协发挥了抗鼎之力,最后产生的结果是,规模较小的各州可在参议院有同等数量的代表,规模较大的各州则按人口比例决定在众议院的代表人数。有一次,莫里斯在制宪会议开始议事后才到达会场,麦迪逊对此有这样一段记述:"莫里斯君回庭议事之际,会务恰临危局。大小各州争论立法机构之参议院投票规则,难解难分,不克相忍;后者坚行平等之法,前者则不允其议。" 莫里斯后来被提名为驻法国大使,再度因以往发表的一些过激言论受到责难。詹姆斯·门罗(James Monroe) 称"此人系君主派",反对参议院确认对他的提名。杰弗逊也视莫里斯为"十足的君主派"。乔治·梅森(George Mason)声称,莫里斯曾对他说道,"君临天下必行于世,迟早而已"。莫里斯或许说过梅森援引的这段话,但是此话与其说是提议,不如说是警告。麦迪逊在他的会议手记里写道,莫里斯"对君主制之态度与他人无异。此公亦求建造共和政体,求众民之乐,亡图变之心,即为弃绝君权之道"。 莫里斯尽管不属保王派,但也积极主张全国政府建立握有实权的行政部门。当时按照《邦联条例》,类似的部门并不存在。他呼吁总统保持独立,对所有主张总统由国会选举产生的立法表示反对。他还是第一个反对国会拥有弹劾总统的权力,但后来他发现自己的意见有错误,于是又积极要求保持国会对总统的制衡。麦迪逊写道,"此君高才卓识,尤愿出力襄助以达完美无瑕且推翻其本人意见之议案"。 酝酿而成的宪法完全否定无限制的民主,莫里斯成为民主制衡的一个主要人物。莫里斯在述及会议创始人时写道:"历史乃政治科学之父,其已昭告诸君,但凡求民主之永无穷尽,几如造宫阙于海上,行必徒劳无益。"如果莫里斯主张给予行政部门过多的权力,全国政府可凌驾于各州之上的话,他在会议上可偶尔形成各方意见势均力敌的局面。 在费城会议上,他也加入了废除奴隶制的行列。莫里斯大声呼吁道:"余从不认同国内蓄奴制。 此例纯属陋习。蓄奴各州必遭天谴。"莫里斯尽管未能实现一举废除"此怪异制度"的目标,但促进了其他一些立法的通过,为美国最终摒弃奴隶制创造了条件。 驻法国大使 1789年,莫里斯乘船赴法国公干,于2月23日抵达巴黎。此间,法国大革命爆发,莫里斯躬逢其盛,亲眼目睹了当时的重大事件。莫里斯很快认识到法国大革命与美国独立战争的差别。他于1792年写道:"法国趋于专权,其势正盛。仅靠废除权势以享自由之利,可谓习非成是,谬种流传。" 莫里斯从一开始就反对法国大革命的态度使他与托马斯·杰弗逊产生嫌怨,后者指责莫里斯以其对大革命的"不祥之言荼毒总统思绪"。莫里斯还因此与他历来崇敬的马贵斯·拉法叶(Marquis de Lafayette)失和。然而莫里斯以远远超过同时代人的远见,预见了这场爆烈的革命可造成的毁伤和震荡。 考虑到莫里斯对法国大革命的预见性,华盛顿于1792任命他为驻法国大使,时任国务卿的杰弗逊则在几年后设法任命其他人取而代之。莫里斯卸任以后又在欧洲各地云游多年,最后返回纽约,在布朗克斯的莫里桑尼亚(Morrisania,Bronx)定居。莫里桑尼亚是他父亲在布朗克斯的故居。1786年,他从兄长手中买下了这块产业。 古维诺尔·莫里斯退隐以后以其财力向朋友伸出援手。例如,他曾在罗伯特·莫里斯破产后,帮助这位与自己共同为国效力的好友。古维诺尔·莫里斯在纽约度过余生,仍积极投身于当地的政治活动,曾于1800年当选美国参议员。但是他为国家服务的重要时期已经过去。今天古维诺尔·莫里斯的名字已经基本上被人们淡忘,然而美国人民熟知美国宪法的序言,他的重要贡献将永远被人们铭记。 译注: 制作日期:
2006.06.12 更新日期:
200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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