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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认为美国公司促进中国在经济上对外开放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美国参考》白立德 美中贸易委员会(U.S.-China Business Council)主席弗里斯比(John Frisbie)3月7日在一次由美国企业研究所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主办的研讨会上说,美国公司是促使中国经济实行开放的最重要外部因素。 弗里斯比在这个题为"经济接触与中国的自由"的研讨会上说,中国与在华经商的一些美国公司的接触导致在雇员、顾客以及与官员打交道方式等方面形成了一些新的概念与做法。弗里斯比认为,美国的公司企业使中国的商业程序变得更有效率。 他说,在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经济的70%为国营经济,现在这个比例已降到35%。此外,中国中央政府部级单位的数目在最近20年内从45个降到28个。 据弗里斯比说,中国政府想要使中国的经济对外国投资更具有吸引力,因此它实行了一些方便外国公司经商的改革并停止对许多国营企业实行补贴。他特别提到中国作出的一些有利于外国企业的其它改革,例如:取消货币兑换限制,允许外国企业有权越过国营的职业介绍机构直接招聘雇员。 弗里斯比说,最近中国允许美国公司不通过中国的贸易公司直接向中国消费者销售产品。另外,中国还取消了许多进口限制,增大了外国公司的市场准入。 弗里斯比说,所有这一切都有助于刺激美中之间的贸易。中国连同香港是美国第三大出口夥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后,美国向中国的出口增长了150%。" 树立正面榜样 据弗里斯比说,美国在华公司享有不搞行贿活动以及在商业实践中树立正面榜样的声誉。 美国公司需要遵守《美国反海外行贿法》 (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该法对于向外国政府行贿的美国企业实行刑事惩罚。美国公司还需要遵守出口控制规定,这些规定对什么样的技术可向中国输出实行管理。 弗里斯比说:"我在中国经商的这些年月中,从来没遇到过一次需要行贿的情况。行贿并不是在中国要成功就非得做的事。"但他也指出,中国官员说过在中国省级政府里腐败是一个大问题。 弗里斯比说,美国公司正在为加强中国的法治而出力,例如,美中法律合作基金(U.S.-China Legal Cooperation Fund)拨出了100万美元赠款。美中法律合作基金设立于1998年6月,是美中贸易委员会下属教育与研究分支机构"中国商业论坛"(China Business Forum)的一个项目,其宗旨是为促进法治的项目提供资助。 弗里斯比提到,在中国华南的一个项目为流动的民工提供法律教育,让他们了解根据中国法律他们有哪些权利。他说,与中国保持接触是处理这些问题的最好方法,美国公司应该在这条道路上继续走下去。 弗里斯比说:"中国继续在改变,美国公司将能够通过到那里去并发挥自己最好的专长──出口最佳商业行为──促进发展与开放。" (完) 制作日期:
2006.03.15 更新日期:
200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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